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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

值得信赖bt365官网 www.blctlf.com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0日

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强工兴城”的发展战略,着眼于加快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全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统筹抓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全市农业农村继续保持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收入实现“九连快”,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农村社会呈现安定祥和的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农业农村既要应对自身面临的严峻挑战,又要为全市赶超发展提供支撑,任务十分艰巨。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高风险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更为迫切;城乡二元分割矛盾突出,农业资源要素流失加速,加快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要求更为迫切;农业政策拉动效应递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递增,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要求更为迫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三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决不能因农业比重下降而忽视农业,决不能因农业连年丰收而放松农业,决不能因农业是“无税产业”而轻视农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为“九江争得应有地位,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2013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目标,以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根本要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快农村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3%

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现阶段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着力提高反哺实力。统筹城乡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现阶段九江最主要的矛盾是经济总量不大、城镇化水平不高,只有坚持“强工兴城”,做强工业,做大城镇,才能更好地带动农业农村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赶超发展最基本的任务扎实推进,“三农”工作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中得到长足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地位进一步巩固。实践证明,“强工兴城”并非削弱农业,而是从更高层次上、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加强农业农村工作、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站在新的起点上,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既要坚持“强工兴城”这个重点不动摇,通过发展工业来反哺农业,通过建设城镇来繁荣农村;又要牢牢把握加强“三农”这个根本立足点,毫不动摇地抓好“三农”工作,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切实落实城乡一体化主要任务。要在总结完善共青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与统筹城乡发展相匹配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各界参与的全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工作格局。着力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构建城乡一体、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的城乡规划体系,实现城乡“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着力推进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加快构筑城乡结合共融、产业联系紧密、空间布局合理、资源深度整合、区域特色明显的城乡产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形成硬件完善、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护绿水青山,共建秀美家园;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社会管理一体化,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发展需求、城乡接轨统一的就业、社保、户籍等社会管理体系。

3、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抓好乡镇特别是中心镇为重点的小城镇建设,通过整治空心村、整合宅基地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集中一部分用地指标和土地收益支持小城镇建设。实施城、镇、村联动,构建布局合理、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新型城镇村体系,不断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和集聚辐射能力,争取有一批重点乡镇进入全省百强中心镇。进一步统筹和完善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引导作用,把城镇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城镇建设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因地制宜抓好基础建设,逐步完善道路、供排水、供电、垃圾处理、通讯广播网络等设施,不贪大求洋。重视集镇管理,着力搞好集镇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各项工作,改变“脏、乱、差”的局面,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集镇。注重把小城镇发展与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中小城镇聚集,形成城乡统筹、产业互动的格局。

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建立促进农民有序转移、融入城镇的相关制度,促进空间城镇化向人口城镇化转变。进一步放宽小城镇户籍限制,实行居住地登记制度,凡在小城镇规划区内有合法职业或生活来源、固定住所的农民及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登记为城镇户口。尊重和保护农民以土地为核心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快推进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和均等化,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按照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快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3万人。到2020年,实现全市人口三分之一在城市、三分之一在城镇、三分之一在农村的目标。

5、扎实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加强乡镇土地管理所、村镇规划所、建设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建设,严格控制农村“两违”建房,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大力推广新户型。着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科学选点布点,综合考虑村庄的历史、居住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切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坚持以村镇联动和村落连片为重点,抓好432个省级点、320个市县自建点“三清七改五普及”工作。改善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公路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农村自来水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建设800公里,解决2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全市高速公路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建设提升工作,努力形成“沿线格局新、村村皆是景”的靓丽风貌,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先行示范地带。

二、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产业体系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加速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举措,是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以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6、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体系。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域资源优势,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高产、高效、高附加值农业,推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地区集中,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地区倾斜配置,在全市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品牌影响力和产业聚集力较强的优势特色产业群,着力提高保供给的能力和水平。突出抓好粮棉油、畜禽、水产、林果、茶叶、蚕桑等全市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油茶、蔬菜、中药材等区域性特色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的优质农产品基地。确保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30亿斤,油料总产20万吨,棉花总产170万担,生猪出栏210万头,新扩城郊蔬菜基地6000亩。

7、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体系。强攻农业项目,每个县(市、区)要引进1个亿元以上、363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其中加工型项目24个以上),市直农口每个单位要引进123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确保全年新引进3000万元以上项目70个。做大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发行债券、重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新增规模以上农业企业20家,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农业加工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农业企业向园区集聚。重点抓好修水县蚕丝茶叶加工园区、永修县果蔬加工园区、庐山区油脂加工园区、都昌县珍珠贝类加工园区、九江博莱食品加工园区等8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8、着力打造物质装备体系。保持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势头,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农水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6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万亩。加大农机具推广力度,加快实现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尽快突破棉花、油菜收获机械化和丘陵山区作业机械化瓶颈,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不断提高农机应用水平。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建设信息化乡镇30个、信息服务站300个,提高农业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高灾害防御能力。

9、突出建立生态保障体系。加强水源、土地、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等资源保护,突出抓好鄱阳湖、庐山西海一湖秀水保护。大力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六大工程,开展植树造林,鼓励封山育林,巩固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农业生产安全的生态保护屏障。加强农村水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抓好修水、星子、武宁、瑞昌、永修5个县(市)农发水保项目,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万亩,创建7个省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村。按照“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10个百分点,沼气、太阳能的使用率大幅提高。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积极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减少农药使用量,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化肥养鱼,发展健康养殖。

10、加快构建农产品市场体系。统筹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布局,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辐射力强的大宗农产品和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推进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连锁超市、直销门店等网点建设,完成中心城区4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新建20家社区便民菜店。加大产销衔接力度,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社对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加快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完善提高20家农超对接网点。加大农产品品牌建设力度,新增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50个,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加快农村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改革创新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强大动力。要推进农业的组织和制度创新,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1、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在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严格流转程序,确保不限制或强制农民流转承包土地、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如期完成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网络。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评估制度,探索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办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节仲裁体系建设,稳定土地流转关系。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推动把农村果园、茶园和低丘缓坡地逐步认定为耕地的工作,用于占补平衡。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鼓励和规范森林资源有序流转。

1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好“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培训工程,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全年完成新农民培训8万人。培育好、宣传好、扶持好农村致富典型,鼓励引导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成为专业种养大户,带动当地产业发展。鼓励农民按照自愿结合、民主管理、进退自由、形式灵活、规模不限的原则发展联户经营,促进人力、物力、资金、技术的有效联合。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和合作农场,鼓励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申领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扶持和吸引外出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返乡创业。

13、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市级百强示范社创建活动,实现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试点,在试点地区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打造一批大社强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落实好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引导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支持引导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领办、创办或加入合作社。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才和辅导员培训,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14、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构建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与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防控,畜禽、水产等重大流行性疫病防治等公益性服务。巩固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成果,发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作用,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包村组、联农户、联基地、联企业制度,抓好乡镇农业技术示范基地建设,鼓励基层站所通过自主创办、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或参与技术服务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引导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涉农企业等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

15、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鼓励发展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盘活、开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为农户服务的能力。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支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盘活存量,实现保值增值。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试点,规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运行和管理,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立足于全市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最薄弱、最迫切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快城乡制度接轨步伐,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16、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农村教育的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注重发展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逐步普及农村高中教育,健全县域职业教育网络。认真落实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试点,严格校车安全运行管理,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和工作条件。大力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条件,充分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17、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达到标准的卫生室,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其中财政补助280元,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继续开展参合农民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落实重大疾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村疾病控制网络建设,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努力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政策外生育,确保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80%以上,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3.54‰、7.53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常值下降20%。把计划生育基层机构纳入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拓展优质服务内涵。继续推进“关爱女孩、阳光助学”行动和“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全面推进农村计生女儿户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直报管理平台“村直报”系统,以信息化引领服务、优化人口管理。

18、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城乡衔接。加快整合城镇和农村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全部覆盖、有效衔接、机制灵活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年内实现全市农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落实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0元,人均月补差金额提高到125元,做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940元、2640元。按标准落实好农村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抚恤生活补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健全相关服务组织和服务体系。

19、推动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深入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和基层文化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努力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开展送戏、送电影、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工作,弘扬悠久地名文化,高度重视古村落、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的保护和发掘,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修缮力度。突出抓好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以文明城镇、文明村、文明户和文明集市为重点的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共创活动,积极开展农村志愿服务活动以及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0、全面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着重抓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和395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培育特色扶贫产业。改进“雨露计划”培训模式,加强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旅游扶贫。继续抓好移民扶贫搬迁,完成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环境污染区移民搬迁9000人任务。按照国家十四部委文件要求,统筹涉农资金,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和水库移民区群众最关心、最需要、最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认真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补偿安置政策。

五、坚持“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城乡发展一体化对发展理念、领导方式、政策措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提高领导水平,强化政策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21、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根本途径解决“三农”问题,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不断提高农村工作领导水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重视“三农”工作,统筹协调、“弹好钢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市、县(市、区)农口部门和乡镇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三农”工作。要深入研究重大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在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工作推进上做到城乡统筹。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22、切实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支撑、社会事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投入,确保“三农”投入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强化农村信贷服务,发展涉农贷款业务。拓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入。鼓励组建农业企业信贷担保服务机构,探索“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信贷模式。扩大农业保险险种的覆盖面,鼓励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探索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做好林权抵押融资业务。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23、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深入开展“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强化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全面推行村级 “四议两公开”和“两重两轮”投票制,提高村级事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业系统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努力锻造一支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需、解农民之所困的干部队伍,使之成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农民的贴心人。

24、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搞好法律服务,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法治观念,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创新和完善农村矛盾调处机制,畅通农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大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解决农村突出治安问题。切实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实际问题,积极探索社会流动人口、重点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管理与帮教,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