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信赖bt365官网 www.blctlf.com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2日
根据江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工作部署和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九江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九办发[2015]16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宜居宜游”大美九江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工作部署,围绕“首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目标,深入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让秀美村庄多起来,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九江样板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制度”的“五有”标准要求,努力实现“三个全面、两个确保”目标。即:全面建成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全面落实“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四级运行机制,全面实行农村保洁员全职化和推进第三方治理,确保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确保2017年再增加五个县(市、区)(濂溪区、永修县、庐山市、湖口县、彭泽县)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认定。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偏远山区、湖区的县级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加快启动都昌、修水(武宁)大型垃圾焚烧发电等垃圾处理项目,推进瑞昌与亚东水泥厂利用水泥窑焚烧协同处置垃圾项目,实现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科学化、合理化、无害化。严禁露天焚烧垃圾,坚决取缔乡镇、村庄环保不达标的垃圾填埋场及小型焚烧炉等终端处理设施,杜绝新增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设备。今年内,按照住建部、环保部等部委要求,妥善封存处置环保不达标的小型填埋场,防止成为污染环境永久根源。切实配齐配足清扫、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设备,确保农村面上垃圾达到日产日清。
(二)健全全职化保洁队伍。严格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队伍体系建设的要求,全面建成以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治理队伍,进一步发挥“环卫所、理事会、保洁员、农户”四个环节作用,实现农村保洁队伍全覆盖。今年内,各地要将县级环卫管理职能延伸至每个村组,全面建成“乡环卫所、村环卫站、组理事会”三级环卫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监管到位、高效运行。严格按农村服务人口不低于3‰比例配备保洁员,全面落实保洁员工资不低于600元/月(其中财政补助不少于500元/月,农户自筹不少于100元/月)报酬。大力推行村庄保洁员网格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并纳入乡环卫所(站)管理范畴,实现农村保洁员专业化、全职化。结合保洁作业半径和劳动强度,合理调整保洁员分布和数量,提高保洁员工作效率及工资待遇。
(三)推行第三方治理和农村保洁收费。坚持以“政府引导推动、市场化运作、排污者付费”的原则。加快推进保洁服务市场化,县级要积极采用PPP等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入资质企业投资、建设、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运处置项目及保洁服务,乡镇及行政村要积极采取购买服务、服务外包形式从事农村保洁服务。今年每个县(市、区)要有一个以上乡镇或2-3个行政村实行区域服务外包,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开展全域市场化服务的探索研究。积极推行村庄保洁缴费工作,实行农户按每户每月3—5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或承担一定的村庄日常保洁义务。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将农村收取保洁费工作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写入村规民约。及时公示收费范围、标准及用途等情况,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农村收取保洁费用到实处。今年,各地农户缴纳保洁费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
(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按照农村生活垃圾“五个去向”(厨余垃圾沤肥、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填坑铺路、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封存、其他垃圾无害化填埋或焚烧处理),加强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从垃圾源头实现减量。积极创新垃圾分类激励办法,通过建立“垃圾兑换银行”、“垃圾兑换超市”,提高农户分类和参与意识。武宁县要积极开展“五需”垃圾分类试点,建立完善“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机制。瑞昌市要规范拓展对废弃电池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收集封存处理的试点工作。今年,每个县(市、区)都要设立回收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对农村废弃电池、灯管、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封存处理,确保农村有毒有害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加快“两网合一”建设步伐,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可再生资源回收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县级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三级体系建设,切实加大对农村废旧玻璃、纸张、塑料等资源回收利用,构建覆盖村镇的垃圾资源化回收网络体系。
(五)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业生产“十大清洁技术”,着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经济高效、循环利用的畜禽养殖模式,引导养殖场配建大型沼气池、生物堆肥场和有机肥加工厂等设施,搭建养殖场与沼气用户间联系平台,推广沼气“全托管”模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加快推进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点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农资包装物回收体系。
(六)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省委、政府明确要求“到2018年,全省98个县(市、区)必须全部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工作,并接受国家考核验收认定”,同时继续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全省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河长制等三项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重点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机制、运行经费、设施设备、验收标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克服临时搞突击等老思想、老观念、老做法,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从效果上体现,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为美丽九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在组织、人员、财力上要统筹部署,落实日常工作经费,务必把农村垃圾治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能分工,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全力支持治理工作,形成工作推进合力。清洁办要适时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政策和抓好落实推进;市容执法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规划部门积极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规划和布局;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财政部门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用地项目的申报及审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及服务;公路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国、省、县、乡道等主要干道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商管办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管理;供销部门负责开展农村可回收物资的收购网点建设;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卫生村申报及考核内容;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垃圾处理知识纳入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列入全市中小学校建考核内容;妇联部门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3、保障资金投入。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县域内农村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县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县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保洁员工资、新增设施设备等日常运行费用,并加大对精准扶贫村点治理资金倾斜,对贫困乡镇负责兜底。今年市财政继续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对县、乡、村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增置。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资金,不断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水平。积极争取发改、住建、环保等部门项目资金,加快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终端处理等设施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4、严格督查考核。坚持日常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落实“一月一暗访、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工作机制,重点督查暗访“四级机制、落实经费、人员到岗、设施建设”等情况,确保督查暗访全覆盖。市里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暗访力度,实行常态化暗访机制和台帐销号制,对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微信发布和通报,对群众反映大、治理成效后进的地方适时采取电视曝光,并上报市领导进行约谈。同时,继续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全市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河长制考评、“三农”考评的评分内容,并作为安排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和全市“三农”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底对治理成效好的县、乡、村及个人进行表扬通报,并对表现突出的乡镇和村给予奖补,确保整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5、加强宣传引导。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小手拉大手”主题宣传等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讲堂等多形式,深入宣传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要求、垃圾分类知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知识、农民缴费义务等,广泛报道农村垃圾治理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引导农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各地要加强对保洁员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保洁员履职尽责意识,使其成为宣传员、监督员、指导员,让广大群众真正参与、融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社会满意度和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