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和考评方案,指导、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
2、负责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运行监测和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企业经营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绩效评估工作;做好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出资金扶持方向、重点和总体安排方案。
4、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协调、调研、督查、考评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开放型农业工作,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农业项目建设的协调、调度和服务工作。
6、负责做好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办理工作。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对接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工作。